- 索 引 号:QZ07916-0101-2025-00014
- 备注/文号:罗政〔2025〕63号
- 发布机构:罗东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1
各村(居)委会、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国家、省、泉州市、澳门皇冠: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精神,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澳门皇冠: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5〕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秋季我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罗东镇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罗东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育鹏
副组长:肖连发、李春发
成 员:陈少妹、刘水建、黄艳芳、黄燕玲、黄金土、黄炳辉、黄建宁、黄益民、黄田金、李晓婷、刘宏鹏、黄田锋、黄千山、李剑来、刘木山、黄小春、杨永跃。
二、招生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组织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一)昌财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对象:罗东镇维新村、银河新城业主(应为一套仅登记一户主,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1个的家庭除外;如果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的子女多于1个且子女另有商品房的家庭,不享受上述“除外”政策的规定。)、市(镇)直机关的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对象、源昌公司的适龄儿童、源昌公司员工的适龄儿童、2024年规模以上或2024年纳税达100万以上的企业可安排1个名额以及户籍在罗溪村、山坂村的罗东镇镇级及以上相关项目征迁签约户。
(二)昌财幼儿园第二批招生对象:如果昌财幼儿园招收第一批招生对象后还有剩余学位,进行扩招第二批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银河新城社区务工或经商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幼儿园学位余额,由幼儿园抽签派位确定招收对象。
(三)各附设幼儿园招收中心校划定的本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四)各民办园优先招收本村区域内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
1.昌财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对象的报名时间为7月5日,第二批招生对象的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13日。
2.其他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由各幼儿园自行确定。
五、招生办法
(一)昌财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办法
1.罗东镇维新村适龄儿童:
(1)招生对象的认定: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且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7月5日)到昌财幼儿园报名,经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银河新城业主适龄儿童:家长持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到售楼部登记,由售楼部登记汇总,相关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于7月5日前送达幼儿园,届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凭登记名册报名。
3.市(镇)直机关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昌财幼儿园报名。
4.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儿童:按照《澳门皇冠: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5 〕8号)精神,家长持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昌财幼儿园报名,经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5.罗东镇相关项目征迁户适龄儿童:家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澳门皇冠:罗东镇相关项目“征迁户入学”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汇总后送罗东镇政府相关部门登记校对汇总后由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于7月5日前送达幼儿园。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届时凭登记名册报名。
6.源昌公司的适龄儿童:家长到源昌公司登记汇总造册,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于7月5日前送达幼儿园。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届时凭登记名册报名。
7.7月6日-7月12日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同日将招收对象名单报送罗东中心小学存查。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7月12日前向幼儿园或罗东中心小学等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二)昌财幼儿园第二批招生办法
1.公布学位
昌财幼儿园公布第二批招生对象学位时间为7月13日,并上报罗东中心小学备案。
2.报名材料
父母一方在银河新城务工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报名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澳门皇冠:幼儿园“就近入学”申请表》、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明)、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
3.报名审核
第二批招生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幼儿园现场报名,缴交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4.公示名单
昌财幼儿园公示符合第二批招生对象名单的时间为7月15日-7月21日,接受监督;同日将招收对象名单报送罗东中心小学存查。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7月21日前向幼儿园或罗东中心小学等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5.招生办法
昌财幼儿园先招收第一批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如果招收第一批招生对象后还有招生学位余额,再招收第二批招生对象,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园招生学位余额,由幼儿园通过抽签派位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招收的适龄儿童,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周边幼儿园就读)。
6.派位时间
派位时间为7月15日,派位后第一时间公示确定招收符合剩余学位条件对象名单,并上报中心小学备案。
其他幼儿园招生办法依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制定。家长持户口簿或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健康体检表到幼儿园报名。
六、收费标准
(一)公办性质幼儿园及附设园收费标准按照市发改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同时将收费标准于7月25日前报送罗东中心小学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
七、招生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并切实做到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五公开”。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执行,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招生。
(二)要及时公布正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及招生计划,引导幼儿到公办园、公办性质幼儿园(班)或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入园,防止出现虚假宣传及不择手段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
(三)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5人。各园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同时,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在幼儿园小班推行“长幼随学”服务举措。
(四)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予以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人员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昌财幼儿园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档案,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和园长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招生对象名单须报送罗东中心小学备案,不得擅自招收名单外的对象(包括中、大班)。
(五)各幼儿园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给予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除特教学校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附件:1.罗东镇2025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计划
2.罗东镇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样式)
3.罗东镇相关项目“征迁户新生入学”申请表
罗东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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