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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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QZ07924-0101-2025-00016
    • 备注/文号:南官政〔2025〕68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4
    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29 11:10

    各村(居)委会、各中学、中心小学、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澳门皇冠: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秋季我镇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持本镇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确保辖区内2025年的小学毕业生能全部按时升入初中学习。

      二、招生对象

      (一)本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前,下同)。

      (二)本镇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本镇小学就读的非本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父母或祖父母籍贯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申请在招生服务区域初中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本镇2024年规模以上或2024年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才子女。

      4.父母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购买正规房产(注:属祖父母产权证的,必须同时祖孙是同一本户口簿,下同)和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镇小学在校毕业班学生的)。

      三、招生户籍区域划分

      五星中学招生区域:立新、曾庄、金庄、篮桥、霞光、周厝、前梧村(居社区)户籍;

      金桥中学招生区域:金桥、漳里、泗溪、成竹、山林、新圩村(居社区)户籍;

      五峰中学招生区域:黄山、盐田、曙光、洪岭、九溪、东头村户籍;

      梅岭中学招生区域:岭兜、塘上、西庄、内都村户籍;

      胜利中学招收区域:和铺、竹口、席里、下洋、东星、西庄、内都村户籍;

      内厝实验学校招收区域:内厝社区户籍。

      备注: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西庄小学的毕业生和内都村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及家长的意愿,可选择到梅岭中学就读,也可选择到胜利中学就读。

      四、招生计划

    官桥镇2025年初中新生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招生计划数(人)

    备注

    1

    五星中学

    550

    以实际录取生数为准 

    2

    金桥中学

    440

    3

    梅岭中学

    120

    4

    胜利中学

    165

    5

    五峰中学

    85

    6

    内厝实验学校

    120

      五、招生办法

      (一)分中学招生对象

      按各中学招生户籍划分和片区内小学就读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招生。

      1.五星中学招生对象

      (1)在中心小学校本部、崇文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周厝小学、前梧小学等五校就读的属五星中学片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本片区户籍在本镇其它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本片区户籍在外乡镇外县市就读申请回本镇中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中心小学校本部、崇文小学、第五实验小学等三校就读的属梅岭中学、胜利中学、五峰中学和内厝实验学校招生片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在中心小学校本部、崇文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周厝小学、前梧小学等五校就读的金桥中学招生片区户籍的,其父母或祖父母在本镇中心镇区购买正规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注:属祖父母产权证的,必须同时祖孙是同一本户口簿,下同);

      (4)在中心小学校本部、崇文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周厝小学、前梧小学等五校就读的外乡镇外县市户籍的,其父母或祖父母在中心镇区购买正规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5)在本镇其它片区小学就读的,其父母或祖父母在中心镇区购买正规房产并提出就近入学申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6)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7)本镇2024年规模以上或2024年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才子女;

      (8)本镇户籍在外乡镇外县市就读申请回本镇中学的,其父母或祖父母在中心镇区购买正规房产并提出就近入学申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9)在中心镇区购买正规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镇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注:中心镇区正规房产指在本镇中心镇区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拍挂的商品房,以及政府安置房,下同。

      2.金桥中学招生对象

      (1)在金田小学、星辉小学、峰山小学、社庄小学、碧柱小学、南山小学等六校就读的金桥中学片区户籍的和外乡镇外县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中心小学校本部、崇文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周厝小学、前梧小学等五校就读属金桥中学片区户籍的,其父母和祖父母在本镇中心镇区均无购买正规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在本镇其它小学就读的金桥中学片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在中心小学校本部、崇文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周厝小学、前梧小学等五校就读的外乡镇外县市户籍的,其父母和祖父母在本镇中心镇区均无购买正规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本片区户籍在外乡镇外县市就读申请回本镇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5)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6)本镇2024年规模以上或2024年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才子女;

      (7)在本镇中心镇区和本招生片区就业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镇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3.梅岭中学招生对象

      (1)在梅岭小学、塘上小学和西庄小学(注:在西庄小学就读的根据学生意愿自主选择)等三校就读的梅岭中学招生片区户籍的和外乡镇外县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该片区户籍在外乡镇外县市就读申请回本镇的在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除镇区四校(中心、崇文、金田、五实,下同)外的在本镇其它小学就读的梅岭中学招生片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在本招生片区就业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镇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4.五峰中学招生对象

      (1)在碧石小学、五峰小学等两校就读的五峰中学招生片区户籍的和外乡镇外县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该片区户籍在外乡镇外县市就读申请回本镇的在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除镇区四校外在本镇其它小学就读的五峰中学招生片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在本招生片区就业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镇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5.内厝实验学校招生对象

      (1)在内厝实验学校小学部就读的该片区户籍的和外乡镇外县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该片区户籍在外乡镇外县市就读申请回本镇的在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除镇区四校外的在本镇其它小学就读的内厝实验学校片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在本招生片区内明发、世茂、泉南三个商业楼盘购买商品房或在该招生片区内就业的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镇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6.胜利中学招生对象

      (1)在胜利小学、群英小学和西庄小学(注:在西庄小学就读的根据学生意愿自主选择)等三校就读的胜利中学招生片区户籍的和外乡镇外县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该片区户籍在外乡镇外县市就读申请回本镇的在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除镇区四校外的在本镇其它小学就读的胜利中学片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在本招生片区就业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镇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需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的招生类别

      对照各中学各类招生对象要求,以下几个类别的学生若符合申请条件并提出申请的需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1.本镇户籍或外地户籍学生父母或祖父母在本镇区购买正规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学籍信息表;

      (2)房产证或购买正规房产合同和购买正规房产发票;

      (3)《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或《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行政服务中心开具);

      (4)《澳门皇冠: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此表本镇毕业生不用填报,在外就读的要填报);

      (5)《官桥镇2025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2.本镇户籍在外乡镇外县市就读申请回本镇的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学籍信息表;

      (2)《澳门皇冠: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需提交材料:

      (1)《行政介绍信》、家长相应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学籍信息表;

      (3)《澳门皇冠: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4)《官桥镇2025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4.本镇2024年规模以上或2024年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才子女。

      需提交材料:

      (1)《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证明》(由官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具,需携带企业《行政介绍信》、户口簿、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银行工资卡流水》等材料办理);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学籍信息表;

      (3)《官桥镇2025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4)《澳门皇冠: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5.在本镇镇区内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镇小学在校毕业班学生的)。

      需提交材料:

      (1)居住证、务工证或劳动合同;

      (2)营业执照或社保缴交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学籍信息表;

      (4)《官桥镇2025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5)《澳门皇冠: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六、招生时间

      (一)7月7日-8日,本镇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的各类招生对象将申请材料办理好提交到现就读小学审核、汇总,再由各小学于7月9日送到官桥镇政府招生办(镇政府八楼)再次审核;

      (二)7月7日-8日,非本镇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申报材料的各类招生对象将申请材料办理好送到官桥镇政府招生办(镇政府八楼)审核;

      (三)7月11日公示各类申请对象的提交资料的审核结果;

      (四)7月17日召开镇初招会,确定各中学初中新生招录名册;

      (五)7月19日-7月21日各中学正式开始招生报名注册。

      注:以上时间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作必要的调整。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学要及时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提前做好本校初中新生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对校舍、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操场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对教学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做好维修和添置工作,保证新学年如期顺利上课。

      2、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违规组织招生报名。全镇中学间不得相互办理借读、转学手续,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中学录取的学生。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校在建立学生学籍时,应提供初一年招生录取花名册,送镇政府把关后报送市教育局审批。

      3、抓好控辍保学。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安排到普通学校(特殊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初中要配合小学密切跟踪“小升初”小学毕业学生去向,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确保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4、严肃工作纪律。官桥中心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和内厝实验学校要切实担负起监管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籍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学籍转入、转出,不得利用初中招生政策调整时机私自办理转学、借读。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招生咨询服务与监督

      本《通知》由镇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86838579

      监督举报电话:86859998

      监督举报邮箱:gqzxxx@163.com

      附件:1.《官桥镇2025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本表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

      2.《澳门皇冠: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到镇政府八楼初招办领取)

     

     

     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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